为贯彻落实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内政发〔2012〕88号),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《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》,已按程序完成相关评审工作,41个平台通过审核,现予公示。公示期为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2月3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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